近日(ri),我市各縣區都有網民相繼在QQ群、QQ空間(jian)及微(wei)信群、微(wei)信朋(peng)友圈發布(bu)了(le)“搶孩子”等謠言,現以禮縣相關圖(tu)片為例說(shuo)明。
請大家勿信謠(yao)傳(chuan)謠(yao)!
各位已做父母的人注意了,如果你不看,你肯定會后悔一輩子:昨天田莊被偷了三個孩子,土橋也丟了兩個孩子~有一個陌生人剛把孩子迷暈,幸好被老師及時發現,偷孩子的兩個人被抓了起來,現關在禮縣公安局。根據他們交代,這一次他們這個團伙汝城五十多人,專偷12歲以下的孩子,經常在隴南市幾個縣城的山區里溜串,可能是要人體器官,比如腎臟什么的。今天馬橋楊家洞丟了5個孩子,最小4歲,最大12歲,現已全城戒嚴。在朋友圈發一下,提醒各位父母,暑假已到,時間很長,孩子貪玩,時時關注玩耍去向。莫一時大意,丟了孩子。暑假期間請看管好自己的寶貝兒!為了可以憐天下父母心,人人看了一定要轉發呵,轉發一次可添壽一歲!公安部 A級通緝令10名拐賣兒童婦女的人販子!為了孩子,不求點贊,只求轉發……
經公安機關查證,以上信息均為謠言信息。在此,公安機關網警提示廣大市民、廣大群眾,不要驚慌,不要制造謠言、聽信謠言、傳播謠言。同時,公安機關將依法對故意編造謠言、傳播謠言、以謠傳謠、蠱惑人心、制造恐慌者,依法落地查人,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。
在此(ci),呼吁廣大群眾(zhong):網絡(luo)空間不是法(fa)外之地,要切實做到文明、理性(xing)、平(ping)和上(shang)網,要切實明辨真假,謠言止于智(zhi)者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(guan)理處(chu)罰法》第二(er)十五(wu)條規(gui)定,散布謠言(yan)、謊報(bao)險(xian)情、疫情、警(jing)情或(huo)者以(yi)(yi)(yi)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,處(chu)五(wu)日以(yi)(yi)(yi)上十日以(yi)(yi)(yi)下拘留,可以(yi)(yi)(yi)并處(chu)五(wu)百(bai)元以(yi)(yi)(yi)下罰款。
《刑(xing)(xing)(xing)法修正案(an)(九)》為(wei)此在(zai)第291條中增加一款規定:編造(zao)虛假(jia)的(de)險情、疫情、災情、警(jing)情,在(zai)信息網絡或者其(qi)他(ta)媒(mei)(mei)體(ti)上(shang)傳播,或者明知是(shi)上(shang)述虛假(jia)信息,故意在(zai)信息網絡或者其(qi)他(ta)媒(mei)(mei)體(ti)上(shang)傳播,嚴重(zhong)擾亂社(she)會秩序(xu)的(de),處3年以(yi)(yi)下有期徒刑(xing)(xing)(xing)、拘役或者管制(zhi);造(zao)成嚴重(zhong)后果的(de),處3年以(yi)(yi)上(shang)7年以(yi)(yi)下有期徒刑(xing)(xing)(xing)。